2023年1月17日,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结果公布。经县级申请、市级审查、自治区核查、专家评审、现场核验、公示等程序,南宁市邕宁区被命名为为2022 年度“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至此,我市获得“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的县(区)数量已达8个。
“四好农村路”即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3月4日亲自提出的要求。为推动该项工作,从2018年起,我市已连续5年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市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清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力推进工作;同时,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考核激励制度,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完善的工作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自2016年以来,我市市本级财政安排“四好农村路”专项工作经费超1亿元,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除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自治区示范外,南宁市在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上先试先行,积极探索。2022年4月,由市交通运输局与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南宁市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深入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向高水平2.0版跃进,全域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