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6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评价规范》(DB/T 1319-2016)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2019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第三方安全评估工作,并形成《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第三方安全评估—1号线、2号线评估报告》。
经评估,发现你公司存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位、设备设施系统中综合监控MSS系统存在误报、外部环境保护区管理中部分出入口车辆乱停放、运营组织管理制度中部分基地防火门未按要求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等问题。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令2018年第8号)、《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对照《2019年度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1号线、2号线第三方安全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表》(详见附件)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整改期满,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我局将对你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19年度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1号线第三方安全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表
2.2019年度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2号线第三方安全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表
365bet体育在线_365体育投注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