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第二批治超黑名单,桂A97395等17辆超限车及1家企业因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等原因被载入“黑榜”。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已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对超限车辆进行了严肃处理。
根据《南宁市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制度(试行)》(南府规〔2016〕37号)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整理归集了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23日期间符合相应条件的货运车辆和货运企业名单,并生成第二批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超限黑名单。该批治超黑名单中的17辆车辆档案已被锁定,暂停其一切货运业务,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吊销其车辆道路运输证。横县陶圩镇亿能吊车服务部因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责令要求停业整顿,若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我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对列入治超黑名单的车辆驾驶员、企业加强教育,督促其落实责任,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到位。并将该违法行为信息记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作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依据。
《南宁市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制度(试行)》实施一年多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成果。没有到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受处理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运输企业和货运车辆驾驶员信用考评将受到直接影响,还无法通过年审,在“黑名单”的压力下,许多超载货车车主主动找到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自己的违法行为,治超黑名单信息还同时抄告给市信用办、审批局等相关单位,实现治超工作联管联治,严厉打击各类恶性违法超限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