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2时左右,市交通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高峰收费站开展日常执法工作,拦下一辆车牌号为桂A5F476轻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司机一直称他运输的货物为饲料,但当车门打开,执法人员却发现车厢内竟然摆放着成堆的压缩气体瓶罐。经清点,该车上共装载30瓶液态二氧化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碳属于危险品中的二类二项非易燃无毒气体,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需持有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运输危险品的货车也需有危险货物运输证,但这两证司机均无法提供。目前,该车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已被执法人员查扣,车上危险品也已安全转移。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继续严查包括“两客一危”在内的客、货运车辆,坚决打击影响道路运输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二大队 韦柳珠)